2003年8月25日上午,我们接到电话,说皇亲苑有一名女子爬上顶楼要跳楼,要我们赶过去救人。我记得那天天很热,穿着厚厚的救助服,在现场与跳楼女子僵持了4个小时,人都快被闷死了。
救人的时候,我们都要在一楼铺上逃生气垫,以防万一。
穿戴好腰带、绳索、保险钩、头盔这些自己的防护用品,到屋顶看救人环境的时候,发现不是很理想:女子背靠墙壁坐在一个水槽边,位置又比墙顶低;水槽沟只有三四十厘米,只容得下一个人侧身。
民警不停地在劝阻跳楼的女子,我们则在一旁商量救人方案:要么抓住女子的头发,时间可能只要二三秒钟,但人的本能会躲避,万一抓不牢就麻烦了;我自己想的方案是,直接凌空跳下去救人。趁民警在跟女子聊天的时候,我们在旁边先进行了模拟施救。
时间一点点过去,到下午1点多,女子的体力看上去明显下降。她的家人过来劝,但还是没用。不能再拖下去了,否则真要出人命了。市公安局的领导决定:强行施救。问我把握有多大?我说:90%把握吧。
跳楼女子的小姐妹来了,继续跟女子聊天,吸引她的注意力,趁着女子扭头过去的一刹那,我飞身一跃,把女子按在水槽里,整个动作只用了2秒钟。这关键的2秒钟,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事后想想,我自己都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