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第十九次经济适用住房电脑公开销售预登记报名凭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
2、在本次公告的选房人员范围内,如果已按“专项用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房。
3、以选房者的选房号码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已的选房场次和选房号按时到场。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作选房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者,其《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
4、如果你对选房人员的购房资格有疑问,可向房管局查询举报。举报电话:87709612,举报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5日的8:3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