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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5版:代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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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杨澜:慈善是我的事业
  从最初零星地帮助贫困者,到成立“阳光文化基金会”将阳光媒体投资集团权益的51%无偿捐献给社会,慈善对于杨澜,由“一时兴起的善心”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公众人物,人们看重的是明星对慈善的号召力,但是在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杨澜更愿意从一个普通人的情感来理解慈善——“这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处理财产的方式”。

  慈善

  是一种生活方式

  与多数人一样,1997年杨澜第一次接触慈善是个偶然。“那时候我刚刚生完小孩,整个人还胖乎乎的呢,‘希望工程’的人找我做一部片子的义务主持人。”这次简单的合作,让杨澜感慨做慈善事业的艰辛,“那些做希望工程的人真是不容易,从筹集资金、制作节目、发行到联系各种机构和人,非常非常琐碎的事情,一大堆工作都由这个项目的几个人去完成”。

  杨澜自己稍有经济能力,就开始主动捐助慈善。1997年她写的书《凭海临风》出版,“我把第一笔稿费30万元捐给了希望工程”。

  “当时想到海外对希望工程了解不多,所以我跑到大别山等地去采访,做了一组片子来宣传希望工程。让我吃惊的是,希望工程的生存居然是依靠银行利息!太艰难了。”杨澜当时接触到的慈善事业状况是,“中国老百姓还习惯于把捐助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受助者身上,却没有考虑到慈善组织该怎样生存。”杨澜说,“其实对于慈善机构来说,捐助者捐款几十元或者几万元,他们付出的人力、财力成本都是一样的。”

  慈善事业

  需制度化思考

  现在杨澜作为环保大使、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大使、全国义务献血形象大使、绿色大使、宋庆龄基金会理事等,“身兼数职”。接触多了之后,杨澜从早期零星地捐助,开始自然地思考起目前慈善事业的状况。杨澜逐渐意识到,“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使得慈善事业持之以恒”。

  等到2003年杨澜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将慈善事业变成了制度层面上的思考和建议。“我交出的第一个提案就是《完善中国民间非盈利性机构的生长环境》。很多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对我大倒苦水,说已经到了2003年,可是中国非盈利性机构的财务审核,用的还是上世纪80年代末的制度。慈善机构陷入两难境地,银行利息已经调低,很难再靠利息维持运行,其他工作更难以开展,他们对我说,‘我们现在工作做得少一点才行,做得越多亏空越多’。”

  杨澜觉得很难靠个人改变慈善事业的现状,于是在政协提案中梳理出政策建议。一方面政府应该鼓励非营利性机构的成立,在法律程序上给予便利。减免税收也是她呼吁的重点,认为慈善机构应该从筹款中提取资金作为行政开支,财务审查制度也需要完善。“慈善机构不是一个政府衙门,应该懂得商业运行的基本规则。做慈善不是只有一颗善良的心、拿着一个碗出去化缘、回来建个庙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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