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保障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不受侵犯,是立法公正的核心价值观。令人担忧的是,一段时间内,在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中,部门“小利益”在悄然扩张,一点点“分割吃掉”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这类现象不能再重演了。”陈勋儒委员等人面对部门立法背后的“利益扩张”现象,大声呼吁。
部门利益“蚕食”国家利益
现实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某些权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或者人民群众不满意时,他们言必称“法律法规不健全”。然而细究起来,他们所说的“不健全”并不是保障国家和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而是法律法规中为本部门争权争利的“规定不健全”。
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代表认为,立法成为政府部门占有权力资源的方式和分配既得利益的手段是一个必须高度警惕的问题。行政立法往往由行政机关自己起草、自己制定、自己执行,过滥的行政许可、不当的行政处罚、集资、摊派、管制等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政行为,多是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的。
多个“婆婆”管不好一张餐桌
陈勋儒委员等人认为,各行政机关从自身管理需要出发,纷纷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立法形式,尽最大可能扩大自身权限。各自的利益不断扩张必然产生相互的利益交叉,而利益交叉又产生利益冲突。在客观上造成“神仙打仗”,百姓糊里糊涂跟着遭殃的局面。
“部门利益掣肘,通过百姓的食品安全就可见一斑。”有代表统计,近年来,政府对食品安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可在管理上却出现农业、质检、卫生、工商、商务及城管等多个婆婆。“这么多部门,你管你的,我管我的,有利的管,无利的不管,分割的是百姓的利益。”
多个法规规章的不一致、不衔接甚至互相打架,已经影响到了百姓生活的许多细节。在去年的两会上,关于婚检的问题曾引起代表委员的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曾说,从立法层面说,当前中国涉及婚检这一问题的法律法规很混乱。更有代表委员说,正是因为多数法律法规之间相互打架,造成婚检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三柄利剑”严防扩张利益
立法过度“部门化”,执行起来难度就大,社会效果更无法体现。而严防借立法之机扩张部门的利益,更是迫在眉睫。
陈勋儒委员说,防止部门利益继续扩张,可以尝试打造“三柄利剑”:一是立法回避制度,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部门不参与起草工作,可以采取委托起草等方式;二是立法公开制度,立法的每一步都应该让社会公众看得见;三是立法参与制度,受立法影响的相关人有权参与立法,表达意见。
事实上,在开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显现出这样的胸怀与气魄。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收到各界意见上万条;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个税起征点听证会,直接听取民众意见。此外,在控制立法中部门权力扩张方面,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也起到了积极的约束作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