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枪击案的状况又是如何?根据媒体报道,陈水扁当天先到高雄拜票,再从高雄转赴台南县,中午在朋友家休息,下午继续拜票。当车队进入台南市市区时,陈水扁和吕秀莲同在一部吉普车上。途经金华路附近时,沿街鞭炮声震耳欲聋,硝烟弥漫,群众挥舞着旗帜欢迎陈、吕的车队。这个时候,吕秀莲先感到有点不对劲,后来她发现右脚流血(吕秀莲后来告诉我,她在第一时间发现时,还以为只是被鞭炮打到了)。没过多久,陈水扁也感到腹部不舒服。随行的医师从车队后面赶到前面,为陈水扁检视伤口并涂抹了俗称“小护士面速利达母”的软膏。在涂抹的时候才发觉伤口不对劲,于是紧急改变行程,转赴奇美医院治疗。
当时随行的警卫人员到底有多少,我并不清楚,据报道说有几百人。但是无论如何,当时依刑案现场紧急处理要领,应落实下列四点:
一、案发当时,当人群、车辆都还在双黄线的一边时,特勤人员应立即要求封锁现场,保全所有物证;
二、将陈、吕火速护送至特约医院,并应做好完整的医疗记录;
三、随行的特勤人员应结合当地警力,寻找相关目击证人。立即把现场所有的人留置在原地,详细询问、盘查并记录基本资料后,方可放行;
四、鉴识人员应先确认案发现场及可能枪击的地点,把握第一时间,依刑案勘查要领,仔细搜集各项物证。
只要落实好上述的措施,案子其实不难侦破。但是,这些基本的现场处理步骤都因故没有做,直到把陈、吕送到医院后,才发现事态严重。结果,案发当时的所有迹证,都只能从片段的现场照片慢慢推敲、搜集。从头再做一次现场重建,不但工程浩大,而且相当困难,成效也有限。我常开玩笑,婚能够结好几次,但现场侦查只有一次。很不幸的,不论有心或无意,“3·19”枪击案的现场处理确实不足。
选自《重返3·19枪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