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声智囊成员余律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婚前财产公证在法律界看来是一种趋势。但从国情出发,这还真是个颇为复杂的社会问题,是对中国传统的爱情观以及伦理的极大挑战。从尊重对方角度,可以配合,应该和感情没什么关系。但如果被看作对感情的一种怀疑,那这份协议就不单单是法律上的事了。
叮当快乐(网名):爱他就签字。不爱他,就不结婚,如果自己并不想要对方的财产,公证一下也没什么影响的。婚前财产公证,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社会越来越进步,婚姻应该也是在不断进步的。
快乐小猪(网名):经济条件悬殊的公证会伤感情,有钱的一方要公证的话,可见这个人好不到哪里去。这还结什么婚啊?不管爱不爱,这样的男人不会好的,迟早分开,不要浪费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