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浮出水面已有不少时辰,可这个公证并不招所有人喜欢,被扔鸡蛋的概率也是很高的。我就是搞不懂:这么好的东东为什么还有人不喜欢呢!
听说,老外结婚时非常愿意签这样一个名:婚姻前的财产,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问题是,婚前财产公证到了中国,就明显带有中国特色了。那我就不理解了,AA制大家接受蛮快的,为什么对这个公证就不落胃了呢?
我掐指算过,可能会站在我方的同志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钞票不多的准夫妻。反正两个人都没什么“花头”,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对自己没坏处也不会给对方造成误会。哪怕真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估计两人不会因没得到那笔相当于“横财”的婚前财产而捶胸顿足。
另一类是钞票很多的准夫妻。钱多后患也多,为免以后在财产上相互猜忌,附带表上真心,那就去财产公证吧。你不念想我的,我不贪图你的,单单纯纯、和和美美也能过上一辈子。
说大点是和世界接轨,说实在点是扫清婚前障碍,所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是多明智的一件事。至于什么影响夫妻感情啊,自私啊,说法明显不靠谱,难道婚姻还经不起这点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