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2006年3月14日在北京宣布,在亨氏婴儿营养米粉中发现了转基因稻米成分。检测结果表明,含有非法转基因稻米成分的产品为保质期至2007年3月12日的“亨氏婴儿营养米粉”,其他品牌如美赞臣的安儿宝幼儿配方奶粉、完达山3段配方奶粉、三鹿幼儿配方奶粉、雀巢全脂甜奶粉等均抽检合格。
这一结果是绿色和平组织今年1月对北京市场上的19种婴儿食品及零食进行抽样后,经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德国基因时代公司下属实验室进行独立检测后得出的。
得知此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走进杭城的几家大型超市,仔细询问了婴儿食品销售人员,“我们没有听说有转基因的问题,”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说,婴儿米粉销售情况正常,也没有任何产品下柜。记者随即在货架前查找,没有发现被曝光含有非法转基因稻米成分、保质期至2007年3月12日的“亨氏婴儿营养米粉”。
绿色和平组织:
呼吁亨氏公司即刻
召回该批次产品
“在本应把关最严的婴儿食品中发现转基因稻米成分,这还是第一次。”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马天杰介绍,婴幼儿对食物尤其敏感,英国皇家学会将婴儿划定为食品安全的“高风险人群”,并于2002年发布报告,指出婴儿食品中的转基因成分“应该接受最严格的审查”。而本次在亨氏米粉中发现的转Bt基因抗虫稻米,含有一种能够杀死昆虫的蛋白质(Cry1Ac)。2000年的一项由墨西哥科学家所进行的研究显示,该种蛋白能够在小鼠体内引发免疫系统反应,是潜在的致敏原。
“米粉是不需要充分加热就可以喂给婴儿食用的,对这次污染事件绝不可掉以轻心,说什么也不能让天真烂漫的孩子成为转基因作物的试验品!”马天杰表示:“对污染事件的处理刻不容缓,亨氏应该尽快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解决问题。”农业部:
正在组织有关人员
进行调查和检测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3月14日晚发表声明:3月13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消息,称亨氏营养米粉中含有转Bt基因抗虫水稻成分。农业部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检测,对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立即依法进行处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国家依法对转基因农产品实行安全评价和许可制度,上市的转基因农产品必须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中国尚未批准一例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也没有转基因水稻进入商品化生产。同时,根据我国法规,在中国境内进行转基因产品的调查和检测,必须遵照中国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并由农业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亨氏公司:
拒绝承认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
据悉,绿色和平早在3月1日致信亨氏公司,通报了这一发现,并要求亨氏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同时更换原料供应商。亨氏中国区总裁唐佳敦于3月8日回复绿色和平,表示亨氏“十分认真地对待任何警报,并正在进行彻底有力的调查。”
事件曝光当日,亨氏发表了对此事的声明:“我们确认,在权威独立检测机构就过去及近期产品所做的所有测试中(包括我们的产品或原材料),没有检测到任何转基因成分。”
此外,亨氏也对转基因食品的危害表示质疑:“我们也认识到,在不同的观点中也有某些机构指出,目前尚没有任何确切的科学依据证实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亨氏力求避免在产品中使用转基因成分,同时当地法规及消费者的关注都是我们所考虑的要素。”
消费者:
反对转基因原料加入婴儿食品
我国消费者对非法转基因稻米的态度非常谨慎。根据绿色和平于今年2月委托国际知名的益普索(中国)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对800位城市居民所进行的民意调查,有79%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选择转基因大米。同时,78%的消费者对非法转基因水稻表示了担忧,认为其“不安全”。另外,62%的消费者反对在婴儿食品中加入转基因原料。
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国家环保总局研究员薜达元表示:“尚无根本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会对人体有害,但也没有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不会对人体有害。就算转基因食品现在不会对人体有害,也不能表示今后不会对人体带来伤害,因为转基因是一种正常基因的改变,而且转基因应用到食品中来只有10年左右的历史,很短,还很难因此下一个定论。可以肯定,转基因食品的风险是存在的。”
之所以支持发展转基因技术,主要是它能大幅提高粮食生产。“但这并不代表我国不关注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虽然美国第一批转基因西红柿上市以来,全球约有2亿多人食用过数千种转基因食品,5年多来尚未报道过一例食品安全事件;我国进口转基因大豆较多,据估计约有一半的大豆色拉油中含有转基因成分,亦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但国外的有些报道仍然值得关注。
据英国媒体报道,1998年秋,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器官的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这件事情,虽然后来被英国皇家学会组织的专门评审中定调为共有6项缺陷,但仍然引起了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怀疑。
关键在于监管
目前我国转基因食品法规主要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9日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第一次将转基因从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规定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识制度。第一批标识管理的转基因生物目录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颁布,7月1日起实施。《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6月12日颁布。
按照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转基因食品时,可向经营者询问商品的性能、质地、有效期限、生产厂商等问题,经营者有义务有责任向消费者说明情况。而生产厂商则要在标牌上把产品的基本情况介绍清楚。有关专家提醒,对制造商不愿粘贴标识的转基因产品,消费者不要急于购买,而一旦购买时则须多问。消费者如果“吃”进了没有粘贴标识的转基因食品,可以向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举报,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违反其规定的,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链接一:
亨氏拒绝承认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表态,与此前已卷入官司的雀巢公司如出一辙。据了解,消费者朱燕翎起诉雀巢公司的案件从2003年4月至今,持续了近3年。原告律师吴东介绍,朱燕翎于2003年3月,在上海家乐福购买了一袋“雀巢巧伴伴”,朱认为这是转基因产品却没有相关标注,为讨知情权,朱燕翎于当年4月将雀巢告上法庭。2003年8月1日,朱燕翎在上海联华超市再次购买了一袋“雀巢巧伴伴”,经检测仍含有转基因成分。因不满雀巢总部漠视中国消费者的声音,朱燕翎第二次起诉上海雀巢。
今年3月7日二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从吴律师处了解到,“雀巢巧伴伴”产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消费者和商家各执一词,法院将采纳谁的证据,成为此案终审的焦点。
链接二:
2005年5月2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浙江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其中“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
雀巢碘超标奶粉大事记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机关公布雀巢金牌3+奶粉碘含量超标
■5月28日雀巢公司公开承认工商局检测结果
■5月31日中消协表示将介入调查并全力支持消费者起诉
■6月6日雀巢公司首次发表声明,消费者可凭单据换货,但不退货
■6月7日雀巢公司表示可以退货
■6月13日北京沃尔玛等几大超市凭购物小票可以开始不计批次退货
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扬子晚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