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首次做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明文规定。该规定自今年3月起实施。
复试前一周公布复试办法
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最迟在复试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提倡招生单位建立复试试题库。
综合素质考核分等次
复试工作应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复试应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每人面试至少20分钟
复试的主要方式有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等。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分占30%-5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由招生单位自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三种情形不予录取
三种不录取的情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实行复议制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