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4日,全国首例QQ号被盗案当事人“发条”以财产权遭到侵犯为由,向重庆市万州区法院状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1000元。
由网民起诉状告网络公司侵犯财产权利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万州区法院将择期审理此案。
状中称,“发条”于2001年用手机捆绑、每月支付10元费用,用“发条”的网名抢先注册到一个5位数的QQ号;2005年5月18日、20日,“发条”的5位数QQ号被腾讯公司职工曾某与网名“Q言Q语”的黑客盗走3次。
诉状还称,由于腾讯公司管理不严、监管不力,才使曾某和“Q言Q语”将其用于公益事业的QQ号盗走,造成他无法使用该QQ号码,还导致他在QQ号中所有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和商业秘密、感情等私生活秘密泄露,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并使“发条”引以为荣的捐资助学无法继续下去。
“发条”在起诉深圳腾讯公司的同时,还将腾讯公司原职工曾某、“Q言Q语”同时起诉告上法庭。 黄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