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60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设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此前,南北双方就草案一直争论不休。
南、北方各自侧重点
发展中国家一直主张人权理事会保持人权委员会的现有规模,即至少拥有53个席位,以体现该机构的代表性。它们还认为,联合国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个国家都有权角逐人权理事会的席位,不应就参选人为设定限制条件。
在会期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主张,鉴于许多小国缺少资源,理事会每年召开的会议不应超过两次,会期不得超过8周。根据现有草案,理事会会期太长,有变相成为常设机构的嫌疑。发展中国家还认为,人权理事会必须在得到一半成员支持的情况下才能举行特别会议。
发达国家对草案的不满主要是针对人权理事会的规模。大多数发达国家希望把人权理事会席位总数控制在38个,而美国迄今仍坚持不得超过30个。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博尔顿曾表示,如果新机构保持与人权委员会同等的规模,就是“换汤不换药”,美方宁愿要求保留人权委员会。不过,发达国家总体上对现有案文持肯定态度。
争论背后的根本分歧
分析人士认为,人权理事会谈判久拖不决的深层原因在于南北双方对新机构的构想存在根本分歧。南北方都对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它存在“信誉危机”,急需改革。不过,双方对人权委员会发生“信誉危机”的原因看法迥异。美国等发达国家称人权委员会规模过于庞大,难以迅速就“违反人权”事件作出反应。因此,北方阵营强烈要求设立规模较小的人权理事会,并试图通过规定入会标准等方式,抬高入会的门槛,以方便其掌控人权理事会。
但发展中国家认为,人权委员会信誉发生危机是因为其工作被泛政治化,具有选择性和双重标准。因此,南方阵营主张将改革重点放在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上,同时加强它的代表性。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官指出,如果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思路设立人权理事会,新机构未来工作将难逃被政治化的命运,也难以成为各国为促进人权进行对话、交流与合作的理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