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引起社会关注的“深圳天价医疗事件”有了调查结论。3月18日,深圳市卫生局通报了省市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得出的结论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市人民医院院长因对事件中的多计费用、重复计费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医院党委书记因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事件中对重复计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血液透析室主任、护士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提高标准收费、重复计费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科长、物价管理员,分别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据深圳市卫生局通报的消息,患者诸少侠,男,77岁,2004年9月13日转入重症监护病房(ICU)。患者住院后,医院方面组织多方专家会诊并给予了积极救治,但终因患者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患者于2005年1月10日死亡。此后,患者家属就患者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投诉,并经媒体新闻报道,称为“天价医疗事件”而引起社会关注。
此事件发生后,引起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反应,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卫生厅以及深圳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于2005年12月11日至14日,对媒体报道、患者家属谢斌午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患者的费用清单进行逐项审核认定。市联合调查组经过进一步核实,认为市人民医院在患者诸少侠救治过程中存在违规计费共102199.52元,其中药品费46698.82元,住院床位费9365.3元,治疗费24272.15元,检查费3167.35元,化验费745.26元,一次性卫生材料费17950.64元。
2005年12月26日,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的指示,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如前所述的严肃处理。 据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