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她说,无论哪种类型的乱收费都是错误的,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坚决加以制止。
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其中,也有个别学校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高标准;“转嫁型”乱收费,体现为基层政府向学校乱摊派,学校将其转嫁到学生身上,也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学校对学生乱收费。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违规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
据田淑兰介绍,“趋利型”乱收费,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在有的校长或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的情况下出现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行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的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地方行政部门也以“结构性工资”为名,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她说:“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它把收费和教师的福利待遇、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甚至会导致腐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