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之间本来应该互相帮助、互相谦让,然而重庆涪陵区的两家邻居却因为小纠纷发生械斗,导致两人重伤,而大打出手的蔡某近日也被判刑。
重庆涪陵区龙桥镇北拱社区二组的邻居蔡家和吴家的纠纷起因只是一件小事。2005年8月29日,因天下大雨,蔡家屋顶排水管的水流到邻居吴家的墙壁上,吴某的妻子要蔡家把水管整修好,蔡家的人因下雨没有答应。为此,吴妻即持械将蔡家大门砸坏,蔡某也持械将吴家大门砸坏,于是双方发生抓扯和打斗。在打斗中,吴某用木棒将蔡某的父亲头部打伤,蔡某见状也持木棒打伤吴某头部,导致吴某颞骨骨折、脑疝。经涪陵区法医学会司法鉴定,蔡某父亲和吴某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吴某伤残等级为七级。
2005年10月18日,蔡某被涪陵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涪陵区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审理认为,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吴某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等68061.46元。吴某故意伤害蔡某父亲一案已经移送涪陵区检察院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重庆涪陵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邻里纷争本来是一件小事,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好好商量,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之气而大打出手,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