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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6版:房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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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窄心宽”的居住观
· 住宅设计, “最小限”变“最多样”
· 土地供应总量控制
· 土地交易“划地为限”
· “小而全”的日本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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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土地交易“划地为限”
  日本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建立了一整套的以限制土地交易为主要目的的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在该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交易审批制度,用以直接控制某些地区的地价水平及土地使用目的。

  日本的国土利用计划法中规定:地价高涨(或有可能高涨)且投机交易集中地区,由都、道、府、县知事指定为“限制区域”。被指定后,其地区内之土地交易全部纳入“许可制”范围。换句话说,即使该区域土地所有人拟以高价出售土地,但未得到许可将不能达成交易,这样有冻结地价的效果。

  日本的都、道、府、县各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行政区范围内确定“限制区域”。限制区域确定后,在这个区域内的土地交易如果面积超过一定的标准,就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土地交易双方正式签订交易合同以前,必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对土地交易主要是从土地交易价格和土地使用目的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交易价格审查以交易土地附近的地价水平及政府确定的限制价格为依据,使用目的审查以城市规划要求为依据。限制区域一经确定,其时效一般为5年,过了5年后,或者重新确定该地区仍然为“限制区域”,或者自动取消。

  除此之外还有“监视区域”。此为日本国土利用计划法1987年修正时建立的新制度,其规定:地价飞涨(或有可能飞涨)区域的一定面积以上的土地交易,必须向知事申报。对于监视区域内土地交易行为,知事得进行调查,对业者可进行价格方面的劝告,申报面积的下限由各地方政府按规则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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