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支青霉素酿成了一场无法弥补的悲剧。27岁的小陈因感冒输青霉素意外身亡。痛失爱子的父亲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经温州鹿城区法院调解,医院一次性补偿陈某9.98万元。
小陈父亲说,今年2月16日晚上11时许,儿子因咳嗽、发热到温州市区一家医院就诊,医生给他输青霉素。当时注射室内只有小陈一人在打点滴,护士没有进行常规监护。仅过了20多分钟后,小陈突然失去了知觉,后来别人看到后叫来护士拔掉点滴,但为时已晚。为此,陈父向医院方面提出了15万元的赔偿。
医院方面称,用药前,小陈说没有青霉素过敏史,皮试的结果也为阴性。小陈在皮试结果阴性的情况下出现过敏反应,属特殊体质,是无法预料的,属医疗意外。
本报通讯员 璐珐 本报驻温州记者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