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晓政
温州21岁服装老板欲抢注“铜少女”商标,“少女之父”渠晨明声称保留“讨说法”的权利。铜少女“幻”事件波澜又起。
2月27日凌晨,杭州城东公园一座名为“幻”的少女铜像被窃贼锯走,只留下孤零零的一双铜脚。经本报连续报道,“幻”的存亡引起杭州市民、市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杭氧铸造厂正在紧张重制新少女铜像“幻”; “幻”的设计者、中国美院教师渠晨明打算捐献“幻”的原雕塑像,把拍卖所得捐赠慈善事业;政府部门考虑要在新“幻”的身边立公德碑文……有关“幻”的一切都紧紧牵动杭州市民的爱心。
此时,精明的温州人出现了。
坐在记者面前,1985年生的温州人谢志朝是个非常阳光的男孩子,他一直在杭州四季青中星外贸服饰市场做服装生意。“我一直想做自己的服装品牌,思索了很久而不可得。直到3月初,看到《钱江晚报》的报道。少女铜像那双孤零零的铜脚让我很震撼。”谢志朝认为,“幻”的形象很适合少女服装品牌,“就是她了,铜像少女胖胖的可爱的身材、天真无邪地吹着肥皂泡泡的形象太美了。”
3月2日,谢志朝委托浙北商标事务所申请注册“铜少女”中文商标和铜像少女图像商标,申请注册的领域是服装领域,两项商标的申请费用总计3000元。如果注册成功,谢志朝将获得这两项商标10年的使用权。
“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件事会有那么大的反响。”谢志朝告诉记者,如果申请顺利,3个月后,一旦拿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他就可以启用“铜少女”中文商标和图像商标,生产和销售少女服装。
听到这个消息,“少女之父”渠晨明说:“铜像少女‘幻’被毁损的事件,目前正在向全社会关注‘公德’的良好方向发展,他利用社会热点,出于个人营利的目的,抢注商标,我觉得不妥。”渠晨明表示,会认真考虑一下,是否要为此事讨个说法。
受谢志朝委托注册“铜少女”商标的浙北商标事务所总经理翁新民认为,谢志朝注册该商标的行为并不违反商标法:“这是我们受理的前提条件。”翁新民说,如果申请成功,2年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正式下发商标注册证。
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晓明则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有企业要用‘三毛’的形象,就应该经过张乐平的同意”。来晓明认为,如果如谢志朝所说,他注册这两个商标是受到“铜像少女”事件的启发,而且采用了“幻”的形象,并未经作者同意用于营利目的,“因为铜像少女‘幻’是由渠晨明原创的作品,谢志朝有侵犯渠晨明著作权的嫌疑。”不仅如此,浙北商标事务所也应负有审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