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中,明确机动车撞人无过错赔偿10%~20%,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已近两年,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昨天,吸取了立法听证会及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再次经受省人大常委们的审议,一系列修改条目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