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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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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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民工新政问世
· 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 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
· 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
· 形成关心农民工良好氛围
· 推行小时最低工资制
· 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 招用农民工须订劳动合同
· 城乡流动就业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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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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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形成关心农民工良好氛围
  新华社27日受权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社会各方面都要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

  《意见》同时指出,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生产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必须把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摆在重要地位。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要努力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义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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