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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余华纵论创作“秘密武器”:
《兄弟》,现在我想忘了你
  本报讯 “我要主动将《兄弟》忘掉,才可投身小说。”作为“引进人才”飞来杭州参加市第六次文代会的著名作家余华,昨天在媒体见面会上狂侃文学,并为初学写作者指点迷津,透露创作的秘诀。

  让我摆脱《兄弟》的“控制”

  穿着红色T恤的余华,面带“书写的倦怠”。由于出版时间的“追杀”,《兄弟》是余华最紧赶慢赶的一部作品。“时间的压力很折磨人,到后来我每天工作五六个小时,已经超过了生理承受的极限。因为人非常疲倦,所以晚上睡不着,我靠安眠药来度过。量越来越大,到后来一天要吃4颗。”余华透露了风光背后的无奈。难怪他慨叹:“出版社成功了,而对作家来说却是一种伤害。”他现在非常后悔把一部作品分次出版的方式,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一遍遍地修改《兄弟》(下)的余华,几乎到了疯狂的状态。“到后来都‘看字不是字’,只看句与句的连贯,看段与段、章与章的衔接,这种针对结构的修改,就像导演的后期剪辑一样。”余华说,“有时,将一个场景换到另一处,效果就非同一般”。

  当有人问到“李光头”这个形象有没有余华自己影子时,他不仅哂笑:“确实没有,他干过的事我没有干过。要说他的原型,可能有一千个吧。余拔牙也不是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写成一个英雄了。”

  但是,余华确实希望《兄弟》中的很多人物可以代表一类人,比如余拔牙,他代表着那一类“政治上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兴风作浪的人”。他希望读者通过小说中人物,可以联想到自己遇到过的一类人。

  面对《兄弟》“正面强攻时代”的评语,余华认为是一种误解:“一个作家怎么能攻击一个时代,那只会被时代打得屁滚尿流。”他认为,应该是“正面描绘时代”的意思,而把时代特征当成现场处理,还是把它当成背景处理,乃是否“正面描绘时代”的试金石。“20世纪的作家大多数都将时代当成背景处理,而19世纪的几位大家都是把它当成现场处理。但我以后不会再‘正面’了,太累了。我会找一个角度写。”

  余华估摸到《兄弟》不同以往的叙述方式可能会让读者不适应,“可能我会失去一些读者,也许可能永远地失去了他们,但是也会有新的读者充实进来。”

  杭州人很“文化”

  在杭州出生的余华,对“母地”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所以他以后将在杭州定居。“杭州的文化氛围相当不错,市民对文化很有需求。如果专家开讲座,在别的大城市也许有10名观众就不错了,可是在杭州很可能有800人去听。杭州人爱文化也不唯‘星’,名不见经传的文化人也有号召力。”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爱文化的方式,杭州人对文化的渴望也流露无遗。”

  作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一个城市的文化。周游过很多国家的余华这样阐释作家与城市文化的关系,“如纽约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里,就可以将纽约表达出来,但前提是,必须他们的童年就在这个城市度过,才可以对这座城市的历史变迁了然于胸。还有一种类型,是这座城市里居住着许多作家,写着与这座城市有关或者无关的文学作品,但他们这个强大的群体将这座城市的文化也强化了。”

  叙述在别处

  余华说起话来,就像写小说一样咬文嚼字,看上去脑子里的“齿轮”转得飞快,试图将飘渺宛转的思绪原汁原味地表达出来。“构思,可以以任何方式产生。可以是意象、难忘的对话,有时是个主题。”余华说自己的很多小说都是“主题先行”的,比如说《活着》,就是典型的“主题先行”。有的人认为小说创作前,先有理念是要不得的,但是余华对此并不以为然。

  寄语初学创作者,余华的“秘密武器”简明扼要:“写小说,需要读和写。读,要读经典作品;写,就是笔耕不辍。”他提醒说,许多年轻人初涉写作时,往往渴望寻求前辈的写作经验,其实写作与每个人的经历有关,而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特的,前辈的经验有很多时候都没有什么帮助。

  余华抛出了他遇到的两句话,那是改变了他的写作命运的两句话——听上去他很为这种“美丽遭遇”而庆幸。“一句是杰克·伦敦的:宁愿去读拜伦的一行诗,也不要去读文学杂志。时间一晃而过,如果读的是一堆垃圾,对写作有害无益。”

  还有一句话,来自余华读过的一本介绍16世纪“怀疑主义”的小册子:“任何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很深奥的一句话,余华给出了他的独到注解:“任何一种事物,都有两种以上的说法。”所以,余华说他在叙述的时候——他仿佛更愿意用“叙述”而并非“写作”——并非否定另一种叙述。遇到的这两句话,至今伴随着他的创作。

  牙医出身的余华,因《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先后获得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文学界颁发的四种国际文学奖。对于获奖与否,余华这样看:“作家所要做的就是把书写好,只有叙述是作家所能控制的。至于外界如何评价,已经超出了作家的势力范围。”

  写作让我胆大包天

  “当一个人的写作越来越顺利的时候,他的胆子就会越来越大,甚至胆大包天。”余华说,他后来已经胆大到那种程度,就是自己的小说写完了,反复读几遍,如果自己觉得好,哪怕全世界都说不好,他也不会觉得不好,因为觉得时间会证明它就是好的。

  由《哈里·波特》的作者罗琳,余华滑向了对畅销文学的评价。他认为,罗琳不是一个胆大的作家,因为她不敢去写一部完全不同的小说不敢开创新世界。这需要知识的积累,和被承认的积累,这两种积累要成正比。

  “我觉得我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余华仿佛很怕畅销书作家的标签贴到自己的身上,但不可否认,他的分析很精到,显然对此有过成熟的思考。“畅销书作家需要抓住固定的读者,他们的典型特点是风格不变,不断地重复自己,因为读者需要他重复。而非畅销书作家,却需要一次次突破自我,写出全然不同于以往的小说。”

  文学界对《兄弟》热销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文学的悲哀,因为文学是属于少数人的;另一种却欢欣鼓舞,认为《兄弟》热销带动了对纯文学的热爱。但余华却觉得两者都不是:“加西亚的《百年孤独》在哥伦比亚首发的时候,销了100万册,每10人就有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在法国出版时,更是狂销了500万册。我的《兄弟》(上)销了40万册,既称不上悲哀亦称不上欣喜。”但确实,余华的《兄弟》热销带动了余华别的作品和其他纯文学作品的销量。

  余华认为,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处于创作的最佳时期。从1987年创作《18岁出门远行》被称先锋派作家开始,他很快度过的创作上的迷惘期,写出了《细雨中的呐喊》。1992年写了《活着》,1995年写了《许三观卖血记》,每次都是全然不同的创作经历,都是异于从前的叙述方式。“但是,《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太顺,那种推向极致的简洁的叙述方式,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好不容易摆脱。”

  现在,刚写完生命中最长的长篇、想歇口气的余华,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前两天我写一篇散文,也全是《兄弟》的行文方式。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主动把《兄弟》忘掉,摆脱它对我的控制,接下来写一些宁静的小说。”         本报记者 陈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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