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涌 丁熠锋
■本报记者 柏建斌
“我不该耍小聪明啊!”昨天,来自江西余干县的万某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自己的“突发奇想”,带来了被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事情要从4月1日说起.那晚,万某到萧山宁围的老乡家玩,当走到五堡水闸时,迷了路,情急之下,万某想出一条“妙计”——他拨通了110,谎称4月1日凌晨2点左右,自己在萧山区市北火车路涵洞中被人强行拉到一辆面包车上,之后歹徒抢走他身上的现金和手机,然后将他打昏后扔到了一片苗木地里,现在刚刚醒来,发现已经是傍晚了。
接警后,警方迅速出警,马上就赶到了“案发现场”。紧接着,民警仔细踏勘了现场,并就有关案件细节对万某进行了细致询问。但蹊跷的是,万某在回答中破绽百出。后在民警们的询问和教育下,万某终于承认是自己报了假案,是因为自己迷了路,害怕回不去了,才想出这个办法,“请”公安机关把他送回市区。
这条“妙计”没把万某带回家,却把他带进了拘留所。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