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妍婷
到外面投资做生意是件好事,生意红火更是好事,但没想到的是,这些想起来、看起来都是好事的事情,结果不仅让夏大德亏光了钱,还惹了一身莫名官司。
在广西出差的时候,记者碰到了山西浙江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金松,他忿忿不平地向我们讲述了浙江商人夏大德在山西遭遇的冤屈。昨天,从金松那里了解到,夏大德的案子即将重审,“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希望来了”。
生意红火遭人眼红
42岁的夏大德是浙江衢州人,经过十几年的奋斗有了点积累,2003年4月,正当全国焦炭市场掀起一波大牛市之际,他来到山西运城市稷山县投资租赁焦化厂。
2003年4月16日,夏大德与稷山晋鑫焦化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鑫公司)法人代表田建设签订了焦炉《租赁合同》,夏大德承包晋鑫公司焦化分公司红旗3号焦炉及相关配套设备,承包期为3年,年承包金200万元,按月预付,并交押金20万元,夏大德自主经营管理。
4月25日,夏大德以晋鑫公司焦化分公司的名义与北京清华力合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公司)签订了《供需合同》,每月为对方提供焦炭6000吨。双方就焦炭价格、质量、结算付款、验货等进行了约定。
开始的时候,一切按夏大德预想的方向发展,“钱”途一片光明,引来了田建设的眼红。田建设原以为自己191万元买来的焦化厂,以每年200万元的租金给夏大德,是捡了个大金蛋,却发现反而被夏大德抱了个大金娃,于是就想把夏大德赶走。
开局就遭人暗算
5月2日,夏大德如约交了保证金和租金,投巨资对焦炉进行了全面改造和维修后,投入生产。没想到,一个又一个“麻烦”接踵而至。
先是晋鑫公司负责人田建设无端锁大门、打工人,强行变卖夏生产的煤焦油,还多次与力合公司代表徐成仕密谋,要和夏解除合同,由他和力合公司直接交易。
6月20日,力合公司突然以焦炭数量不足、灰分超标为由,绕过夏大德,直接告知晋鑫公司,要求中止合同赔偿损失,并在五日内解决。第二天,晋鑫公司告知夏大德,要夏在三天内处理,否则,将由晋鑫公司和力合公司处理,由夏大德承担一切后果。
夏大德书面告知北京力合公司,按合同焦炭数量、质量均无问题。如有异议,可拉回焦炭退款,并告知晋鑫公司不要参与此事。田建设蛮不讲理,6月25日,晋鑫公司单方通知夏大德解除租赁合同。
夏为此告到了法院,6月30日,稷山法院作出裁定,责令晋鑫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夏大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田建设毫不理会,分别于6月29日和7月15日以夏大德正在经营的焦炉的名义,与运城元泰物资公司和唐山金鑫物资经销处签订焦炭加工合同,收取两公司押金40万元。后经稷山县公安局侦查认为,田建设在法院裁定不得干扰夏大德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签订加工合同的方式,骗取押金,已涉嫌合同诈骗。县公安局两次报请检察机关批捕,均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
案子越审越离谱
为了达到既解除合同、夺回焦化厂,又让夏大德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的目的,田建设等人抓住夏大德租赁焦化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弱点,筹划由晋鑫公司和力合公司构建诉讼框架,要把夏大德整垮。
2003年7月3日晚,经田建设引见,王耀良(稷山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结识了北京力合公司代表徐成仕。当晚,徐到王耀良家送礼,要求关照。第二天,王耀良陪同徐成仕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时任立案庭庭长王勇即安排制作了裁定书,裁定查封晋鑫公司价值142万元的焦炭。
7月5日,王耀良召集分管庭室的3名工作人员到晋鑫公司执行上述裁定,违反裁定书查封了夏大德声明价值约300万元的5000余吨焦炭。
7月16日,徐成仕私刻假公章,假造法律文书,以焦炭数量不足、质量不好为由上诉。同年12月10日稷山法院以焦炭质量不合格为由判夏大德败诉,夏申诉未果。
由于高院判决已生效,运城及稷山法院要强制执行。夏大德提出执行异议后,山西省公安厅、稷山法院调到了焦炭合格的证据,证据证明:早在2003年9月,徐成仕已将这批焦炭卖给河北津西钢铁公司,经化验质量完全合格。省高院以焦炭质量不合格为由判夏大德败诉的依据已不复存在。
9月27日,运城市中院根据晋鑫公司的《先予执行申请书》,裁定夏大德将焦炉交由晋鑫公司管理。10月,夏大德被迫退出了焦化厂。
不到4个月,田建设完成了从夏大德手中夺回焦炉撕毁合同的夙愿。收回焦炉后,田故意将炉火熄灭破坏焦炉,向夏大德提出巨额赔偿。法院受理后一经审理,田编造的各种谎言不攻自破,但因山西高院已有判决,法院骑虎难下,拖了两年多,至今未能开庭。
坚持是为了这口气
两年多来,夏大德一边应付田建设的破坏,一边还要处理一次次官司,钱没赚到,却受够了折腾。巨大的经济压力、思想压力,使他苍老了许多,头发也掉了很多。可他没有屈服,他据理力争,一次次找稷山县委、运城市委、市政府,他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甚至找到省人大、高院、高检,直至中央纪委、公安部。
稷山县纪委、监委虽查处了稷山法院王耀良、王勇在处理本案中接受贿赂、违法超标查封夏大德焦炭的行为,对他们作了撤职处分,但对已被查封两年多的5000吨焦炭,至今还剩多少、何时启封、谁来赔偿损失等一系列问题,却一直没有下文。
在夏大德和当地浙江企业联合会的努力下,今年3月28日,山西高院就本案召开了听证会,夏大德在听证会上再次出具了北京力合公司用假公章制作法律文书、编造焦炭质量不合格的假事实的铁证,并请求山西省高院尽快查清事实,立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