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份起,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进入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0571-85214798,87054873,欢迎社会各界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和提供线索。
自查自纠过程中,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叶向阳 王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