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父去世后留下了价值53万元的房产,他在遗嘱中写明,属于他的那一半,归他的5个亲生子女所有。然而,继母却对丈夫立下的这份遗嘱持有异议,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几天前,上马塍社区调委会和西溪街道调委会在上马塍社区调解室进行了联合庭式调解。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的房改房按其生前所立遗嘱规定,一半归其5个子女继承,另一半归谢某所有。5个子女将继承的房产转让给继母谢某,转让总价为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