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5版:每日新闻·传媒
3  4  
PDF 版
· 六千军民扑救确保昆明无恙
· 血洒玉林 功高八桂
· 小学课本超70元就属乱收费
· 高勇被判死缓
· 烟草局长遇害被追授为烈士
· 几千种名贵中药材无人“睬”
· 京珠高速多车连环撞
· 91名“赖账户”被拘留
· 缅怀英烈 追忆先民
· 一件黄金寿衣竟售万元
· 父亲打死儿子获判1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4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成都原宣传部长受贿近千万
高勇被判死缓
  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复核终结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高勇被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高勇案时认定:被告人高勇利用先后担任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兼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的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多家单位的款物折合人民币955万多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高勇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对其中的666万多元的财产差额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还查明,高勇到案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追回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内江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法定期限内被告人高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内江市中院依法将该案报送四川省高院复核。

  四川省高院经复核查明的事实与内江市中院认定的事实相同,并认为内江市中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予以核准一审判决。                据新华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