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时林,湖南常宁市荫田镇爷塘村村委会主任。4月3日上午,他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读罢这篇报道,第一个想法就是,他怎么会去打这种官司?之所以会有这个疑问,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是不会想到,想到了也不会像蒋时林这样去做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说了好多年了,但大多数人只是在自身直接利益受到损害时才会想到打官司。像蒋时林那样不是为自己一个人的利益打官司,很多人是不能理解的:就算官司赢了能为国家省钱,可这钱又到不了我的口袋里,何苦呢?如果举报贪官,只有贪官的黑钱直接划到他的存折里,他才觉得有举报的必要——这就是吾国百姓“一盘散沙”的思维特征之一。
可喜的是,蒋时林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百姓”,而是一个具有自觉意识的公民。他懂得,一个人的利益和千百万人的利益是一个整体,只盯着一己的利益而放弃社会责任,到头来自己的利益也是保不住的。所以,他会对常宁市财政局院子里多了两辆新车发生疑问。换了我们,即使有疑问,也就是一会儿的事情,谁还会像蒋时林那样盯住不放,到处打听“一个单位可以买多少车?什么标准?”蒋时林的这种公民意识,其实就是一种先进文化。像蒋时林这样的人越多,我们的社会就越有希望。
但有的人不是这样看的。比如常宁市财政局周局长。当记者告诉他,蒋时林在取消农业税之前每年都缴农业税,去年和今年也缴过劳务税等其他的税之后,这位局长居然问:“他缴的税到底够不够买一台车,够不够发工资呢?”在他看来,一个公民有没有监督政府的权力,是要看他纳税数量的。
局长的另一句问话,也颇能看出此人的思想水平:“如果每个人都起诉,那岂不是给购车的单位带来很多的麻烦?”他违规购车不是给国家和纳税人添麻烦,纳税人追究自己的钱是不是被乱花了,倒成了“麻烦”。
从这位局长的言行来看,讲“八荣八耻”是很有针对性的。小孩子天真可爱,一张白纸,你跟他讲何为荣何为耻,他很快就能接受。周局长这样的官员,荣辱颠倒久矣,要让他将颠倒的荣辱再颠倒过来,除了反复多讲“八荣八耻”,还要辅之以党纪国法,这样讲“八荣八耻”方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