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化民
“环球中国小姐”齐芳,因合同问题,被中国环球小姐总部以“违约”理由宣布取消其称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4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齐芳怎么“违约”了呢?原来,按中国环球小姐总部的经纪合约,齐芳要将所有的亲友名单及联络方式、背景、住址报告总部,她本人要每天24小时随时听候总部调遣;助理必须全天跟随,包括在她会见亲友,甚至谈恋爱时都要在场;必须接受与助理同住一个房间。无疑,这些条款严重侵犯了个人空间和隐私。
在齐芳之前,好像没有听说哪一位“环球中国小姐们”对这个合约说“不”。但齐芳站了出来,明知道自己要为此付出代价,要放弃一些别人所羡慕的东西,她还是勇敢地向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挑战。她的勇气令人钦佩。
齐芳勇于维权不仅表现在对合约的质疑上,还体现在她在被取消称号后的积极行动。齐芳被无理剥夺“环球中国小姐”称号后,立即举行新闻发布会,大胆揭露合约内幕,并声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享有国家宪法赋予我的基本人权,而这个基本人权,是任何荣誉称号都不能换取的。”齐芳的勇敢举动,让我们了解了一些人、一些事,也暴露了中国选美行业缺乏规范、监管乏力的现状。
不可以用任何东西来换取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尊严!齐芳说得好,做得更好。正义和勇敢,是齐芳的最美丽元素。站在比T台要大得多的社会舞台上,齐芳展示出当代中国女性的高贵的精神世界,人们用钦佩和赞许,为她戴上最美的桂冠。
我们在赞美齐芳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选美选秀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