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丽 本报通讯员 张进丽
“虽然不到三天试用期,是我先提出不做的,可还要连累中介退还20元中介费,总觉得委屈。”昨天,在杭州千岛家政做保姆的胡阿姨说有件事想让大家评评理。
3天前,胡阿姨通过家政公司介绍,给一位生病住院的老人作24小时看护,35元一天,包住但不包三餐,如果在3天试用期内保姆主动提出不做,中介需将中介费退还给东家,双方签订协议。
然而第三天中午,胡阿姨就提出不干了,原因是“剩饭剩菜要我买单。”原来,医院给老人提供了三餐,可老人因为生病胃口不好,每一餐都只吃三分之一,于是东家就将剩下的三分之二给了胡阿姨吃。如果说这是节约倒也过得去,可胡阿姨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还要为这剩下的饭菜买单。东家告之,原先的协议35元一天是不包括三餐的,现在既然提供了三餐就要每天扣除5元钱,胡阿姨这下懵了。“不是剩下的饭菜么?如果我不吃还不是要倒掉的?而且本来就是一个人的分量,现在两人分,根本吃不饱啊。怎么能就算提供三餐了?”胡阿姨告诉记者,当初以为是剩菜,倒掉可惜,想着能省就省,没想到东家会出这一招。“气不过,我就提出不干了,可没想到会连累到家政公司。”因为没做满3天,最后东家只按照每天30元的工资支付了保姆两天半合计75元工钱,同时还要求家政公司退还20元中介费。
虽然中介费到最后还是退还给东家了,可保姆和家政公司都有些郁闷,“提供剩菜就算提供三餐,擅自减少工资,这难道不是违约在先么?希望大家也来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