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急事,不延误
处理纠纷有急有缓,李涌泉给自己订了一条规矩,只要自己没有走出本乡范围,遇到急事,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
一天晚上,村民刘某打来电话,说邻乡有一拖拉机人(估计有20多个)气冲冲赶到他家闹事,称要到他家里搬东西。三里多路,李涌泉只用了几分钟就赶到了。一看屋子里围满了人,个个气势汹汹。
进一步了解,原来是刘某的儿子在杭州打工,与同寝室的工友,为借钱一事引起纠纷。对方找不到刘某的儿子,便来找刘某要钱。
知道原由后,李涌泉一方面做好邻乡人员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答应对方等刘某儿子回家后,由自己通知他们来处理。
刘某儿子回家后,他又及时通知了对方,妥善处理了这起容易激化的债务纠纷。
对待弱者,不嫌弃
村里曾发生一起工伤纠纷。低保户温某眼睛残疾,为了照顾他,温某被安排到本乡一家棉纺厂务工,因当时厂房正在装修,温某爬到房顶帮忙,一不小心就从房顶上掉下来,右脚骨折,老板为温某支付了5000余元医药费后,不再出任何费用。
为此,温某通过律师将该工伤事故提到县劳动局仲裁,温某随即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七级伤残,但经劳动仲裁无果,温某只好上法院打官司。由于是低保户,无力承担打官司的费用,当他向村里提出要求帮助调解时,李涌泉二话没说,帮温某多次到劳动局、律师事务所对情况进行彻底的了解,然后再和棉纺厂多次交涉。最后,厂里同意村里的调解方案支付两万元给温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