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永带王东找到了张强所在公司的李总,李总承认张强所提供的公司三证复印件和所盖公章都是真实的,但声称那是张强从他那里骗取的,而张强与王东所签合同上的公章是伪造的。王东打到公司账上的50万元他们收到了,但已取出来交给张强,张强拿了钱后就“蒸发”了。后来证实,张强在该公司应聘时所用的身份证、所填的简历都是假的。原来王东掉进了一个有预谋的骗局。
此后的一个星期内,王东多次联系李总,李总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也不同意退还王东定金。在律师建议下,王东向张强公司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