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贤德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张强的诈骗手段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化”,已不再按传统骗局中,虚构一家公司的“老把式”出牌,而是先通过虚假身份证件取得某正规公司员工的身份,在合同签订后,再向公司借口“过账”的方式取走财物,并在骗取钱财后“逃之夭夭”,由于这种“骗术”隐蔽性很强,迷惑性很大,很容易得手。本案中,王东自觉已是慎之又慎,然而终究还是没有逃脱被骗50万元的悲剧发生。
本案中,应该说王东在合同签订前已经比较谨慎了,但还是忽略了一些细节,终究被狡猾的狐狸给“忽悠”了。而张强所在公司由于本身存在众多的问题,也只能借希望于早日将张强抓获,以减少经济损失。
所以在签定合同前,我们建议:
首先要了解清楚对方企业和联系人情况。在合同签订前,委托律师通过工商部门、银行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信誉状况、经营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还要对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认真进行核对,防止对方利用假单位、假身份、假证件进行诈骗。
其次,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订立合同时要对合同的条款认真研究,反复推敲。要防止出现含糊不清的语言和能够产生歧义、能作其他解释的条文,最好能请律师审查。面对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条件特别“诱人”的合同,更要提高警惕,切莫因小失大,掉入“陷阱”。
第三,设定担保。签订借贷、买卖、货物运输等合同时,债权人一方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方式设定担保,一旦合同得不到履行,可以通过各种担保方式受偿。对于大额款项的支出(包括定金),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最后,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招工用人、供销、财务、仓库保管、运输等环节都要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