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高校外聘辅导员,利用学校给学生邮寄成绩单的机会,编造理由,让238名学生将176万余元学费汇进自己的银行账户,犯下国内高校罕见的诈骗大案。3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昨天笔者获悉,倪某表示服从此判决,不提起上诉。
去年8月初,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的浙江某高校200余名放假学生,收到学校寄来的邮件,里面除了上学期的成绩单、思想汇报等物件外,学生们还发现内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鉴于去年发的缴费卡将到期失磁,为保证各位同学按时缴费,学校决定把每个同学的学费统一存入学校发给辅导员的卡中,由学校从辅导员账中一次性划算,同学汇款时请保留好汇款凭证,来校报到时把凭证交辅导员登记造册。纸条上还注明了学生辅导员倪某的账户名和银行账号。随后,这200余名学生陆续向该账户汇入176万余元学费。
8月27日,学校正常开学。可开学没几天,倪某突然向系里请假,说身体不好,要去上海看病。被准假后,倪某离开了学校,此后他的电话便一直联系不上。
9月12日上午,学校领导突然收到倪某寄来的一封邮件,里面的内容让学校领导倒吸了一口冷气。
邮件中,有倪某写给学校领导的一封信,信中称自己经营公司亏本,“在万般无奈之下,把学生交到我这里的176万余元学费暂时借用”,“恳请你们给我几个月时间,我一定如数还给学校”。
邮件里,还有倪某制作的借据、各班交费总计单和各班学生汇款单及明细账。在借据中,倪某写明借到该校176万余元,并注明借款期限为3个月。直到这时,学校才意识到,有176万余元学费被倪某骗走,就立即向警方报案。
9月17日,警方赶赴象山某小区,将正在家中的倪某抓获。警方最终追回赃款112万余元和倪某用赃款购买的部分物品,并发还给这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