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莫利萍) 去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这一扣除标准的上调成为纳税人减负的利好消息。省地税局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增收额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47.73%,成为我省增收最大的税种。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实行新的扣除标准后,个人所得税仍出现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到一次性税源增加、对高收入者的扣缴力度加大以及居民收入增加的影响。今年一季度,全省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1.95倍,增收超过1.3亿元。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管理对高收入者扣缴力度的加大也在一季度显现,如一季度绍兴金融业个人所得税增长了3.55倍。此外,居民收入的增长也成为个人所得税增长的动力。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一季度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达29.12%。
去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后,省地税局曾做过测算,从整年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将因为此次调整而减收。业内人士估计,没有了一次性税源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带来的减收效应可能会在第二季度开始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