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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财富·经济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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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港澳消费维权今起“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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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落入购物陷阱 回乡仍可投诉
浙港澳消费维权今起“联网”
  ■本报通讯员 吕律 本报记者 陈聿敏

  

  本报讯 香港、澳门新款时尚的服饰、价廉物美的珠宝、各式新潮的电子产品等都吸引着浙江消费者,但是随着前往旅游购物的游客增多,浙江人在港澳两地发生的种种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

  从今天起,消费者碰到这些纠纷可以直接在家门口向浙江省消协投诉,受理后15天内就可得到答复。昨天,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分别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签订了合作协议,三地消费维权开出直通车,一条连接三地的消费安全防线正式构建。

  杭州的王女士一家在今年春节期间赶往香港参加购物节,在旅行社导游的推荐下花8000元购买了一款据说是目前最新型号的DV摄影机,谁想回来给一位懂数码的同事一看,却发现原来这是一台已经淘汰的旧型号,顶多值4000元!据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去港澳等地旅游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近年来呈日益增长趋势。因为纠纷发生在港澳地区,省消协处理起来有很大难度。昨天浙、港、澳三地消费者组织签定的合作协议,则承诺将为三地消费者构筑一个无障碍的维权平台。

  根据该合作协议规定,消费者在浙、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接到投诉的消协(委)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及相关材料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协(委)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回复对方。

  除了三地之间维权大大方便之外,有关港澳两地最新的商品质量、消费警示等信息,浙江的消费者也可以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根据协议,浙江和港澳两地将实现消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互相通报消费调查、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等资讯。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浙江消费者去港澳购物,可以通过登陆浙江消费维权网(www.315.zj.com)事先了解到港澳地区最新的消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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