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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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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甲鱼的成了瓮中鳖
· 三人命殒上三高速
· 别把汽车后备箱当作保险箱
· 为逃罚款 检测单吞落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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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别把汽车后备箱当作保险箱
杭州街头有人打“车屁股”的主意 现金及贵重物品屡屡得手
  ■本报通讯员 夏剑

  本报记者 孙燕

  

  如今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而且很多车主都有把物品锁在汽车后备箱的习惯,这给窃贼可趁之机。

  今年3月6日下午,事主闵女士将汽车停在杭州银泰百货大楼后停车处,一个小时后,她回来发现放在汽车后备箱的包不见了,包内有一张80万元的汇票,一只数码相机及一些票据。闵女士马上报案。

  第二天下午,嫌疑人郭某在延安路联通公司门口,正准备用自制钥匙打开一辆轿车后备箱实施盗窃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方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事。今年2月9日中午,他与朋友驾车至杭州大厦购物,两个小时后,他们将买来的东西都放进了汽车后备箱里,锁上后备箱后就去附近吃饭了。等他们回来后却发现后备箱里的东西被偷了,失窃的物品包括索尼摄像机一台等共价值6820元。而方先生还算幸运,就在他去派出所报案时,偷他东西的4名窃贼安某等已被抓获。

  昨天,这两起案件的郭某及安某等4人均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这是两起比较典型的盗窃汽车后备箱的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商场、宾馆、停车场、银行以及饭店门口。检察机关提醒车主,“五一”长假将至,出门购物或旅游时,不要把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辆后备箱里,应尽量随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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