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执行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该文件精神,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要求,统一按以下规定执行。
限人数: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学校可挖潜扩招择校生(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招收新生总人数的20%(以学校为计算单位,含学校接受的杭州市区以外要求到市区学校择校挂读的学生,但择校挂读的学生每班不超过4人)。
限分数: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择校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限钱数: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含择校挂读生)收取择校费标准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收费重点普通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3.5万元,一般普通高中(含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2.5万元。择校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生交纳择校费后,每学期仍按规定交纳学费和代管费。
今年在不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的前提下,挖潜扩招择校生的普高学校,第一批录取学校中有:杭州市长河高中(仅限具有浦沿、长河、西兴初中学籍号的毕业生填报)、杭七中普通文化班、杭九中、杭十一中、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十中、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市夏衍中学;第二批录取学校有:杭州市艮山中学、杭州市北苑实验中学。
上述学校的择校生班均列入招生计划(代码单列),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报,在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