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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留学人员科研资助 开始申报
  发布单位:省人事厅

  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我省200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申请资助报名日前已开始。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外留学半年以上(其中向人事部申报资助经费的,留学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工作,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较好的业绩或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各地各单位在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审核后,于2006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报送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5房间;邮寄地址:浙江省人事厅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邮编:310025;电子信箱:zgxr@zjrs.gov.cn;联系电话:0571-88394815;传真:0571-88394815。

  刘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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