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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驾驶员培训 量和质一起上路
杭州驾培管理条例昨提请人大审议
  发布单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培训时间不到位、执教服务态度差、交了学费还得时不时给教练塞些小红包……在学驾驶的过程中,你是不是碰到过这些情况?昨天,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草案)》正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份《条例(草案)》对杭州的驾培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近几年,随着杭州市道路运输的发展与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也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递增。与这种局面形成对比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培训机构教学质量下降,直接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

  焦点一:

  陪驾服务是否属于培训业务范畴

  此次《条例(草案)》首次将驾驶员陪驾服务纳入机动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范围。这样,对机动车驾驶员陪驾服务经营的管理就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焦点二:

  关于异地培训、培训收费问题

  目前,杭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供大于求,个别培训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为此,《条例(草案)》进行了必要的规范。

  焦点三:

  关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与内容一般详尽的还有《条例(草案)》对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如果培训机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或者伪造、涂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行政许可事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都将被责令停止营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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