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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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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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忏悔录
· 自称大学教授的诈骗犯,
· 区区10万元 毁了好好一个家
· 东窗案发携款潜逃
· “潇洒”走一回
· 栽了
· 一段“辉煌”的历史
· 金钱与享受不是 人生的惟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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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潇洒”走一回
  倪青祥虽说负债累累,可生活上却很“潇洒”。作为学校的临时工,倪的月工资不过1200元,可他经常出入各类休闲娱乐场所,先后结识了3名20岁出头的女孩。在她们面前,倪以大学教授自居。

  2003年3月的一天晚上,倪青祥来到一家美容美发厅,与正在这里上班的一名年仅19岁的陕西女孩马某某不期而遇。倪青祥自报家门:我是在大学当老师的。两人越谈越投机,并相互留下了电话号码。

  几天后,他们竟住到了一起。倪不停地给她钱,一出手就是几千元。去年八月初,马小姐听说自己小妹生病了,打算回老家,倪听说后马上拿出1200元给她作路费。

  回到老家后,马小姐又打电话给倪,说家里的房子很破旧,要倪想办法给她汇几万元钱来。听到心上人的哭诉,倪在电话这边赶忙安慰她:“千万别着急,你先去找找新房子,看好后,我马上给你汇钱去。”

  经过两天奔波,马小姐看中了一套价值8万元的房子。接到对方电话,倪不怠慢,马上通过马小姐在宁波的妹妹将钱分两次汇到了马小姐的家里。

  去年9月4日一早,倪匆忙来到马小姐的住地收拾衣服, 马小姐见倪要走的样子,就哭了起来,倪青祥赶忙安慰她说: “你不要哭了,抓紧业余时间好好读书,说不定我过几个月就回来了。”然后他拿出3500元钱,塞到马小姐手里:“去买个手机,以便与我联系。我出事了。”马小姐着急地问出了什么事,倪说:“你不要知道的好,免得给你带来麻烦。”马小姐再三追问,他还是没有告诉。马小姐只好将他送到汽车南站与他挥泪告别。

  另外倪青祥在一个洗浴中心还认识了一名23岁的女孩徐某,他还给她买了一对价值近万元的梅花牌情侣表。去年8月10日,听说徐某要去租房子,倪青祥当即拿出2000元。9月2日,在他外逃的前两天,倪青祥与该女孩惜惜依别,又给了她5000元。

  象山的这个女孩子应某某,是倪青祥两年前在宁波某休闲中心认识的。倪告诉她自己在一所专科学校当老师,老家在象山。见到这位做大学老师的老乡,情窦初开的应小姐顿时眼前一亮,大有相见恨晚之势。半个月后,应小姐应邀来到倪青祥的学校游玩,倪忙前忙后细心伺候,让应小姐开心不已。从此两人的关系更亲密了。

  去年九月初的一天,应小姐正在宁波学电脑,倪青祥前往,把她叫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急切地告诉她:“我出事了,宁波这个地方不能呆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应小姐焦急地问他:“出了什么事?到哪里去?”过了三天,倪青祥一个人买了车票到象山石浦,过了几天应小姐也到了石浦。倪青祥打电话给应小姐,让她帮忙买房子住。应小姐在石浦镇给他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价值13万元的房子供他藏匿。

  平时,倪青祥大部分时间与马某某在一起,同时周旋于她们三个女孩之间。让她们学电脑、上夜校。那些没有花出去的钱,大多数也被他分存在3个女孩的账户中,或藏匿在她们的住所。

  警方最终追回赃款112万余元和倪青祥用赃款购买的照相机等部分物品,并及时发还给学校。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倪青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倪的认罪态度较好,归案后立即交代了犯罪事实,并能主动交代赃款去向,使大部分赃款得以追回,客观上减少了被害人的损失,因此依法受到从轻处罚。

  在采访中,倪青祥说走到这一步他也很后悔。一个人,如果对金钱看得太重,太贪图享受,那么他就会被金钱牵着走,从而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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