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及国务院纠风办29日通报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通报称,哈医大二院违反规定乱收费、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等问题,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通报说,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哈尔滨市离休干部。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干部病房,后因并发肺部感染、呼吸衰竭,6月1日转入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又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医疗费用138.9万元。
通报列举了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费20.7万余元。二是心外科ICU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四是对患者家属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
通报说,为严肃纪律,有关方面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撤销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国良撤销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
同时,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整改,以观后效。责成该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