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起备受公安部关注、全国罕见的境内外勾结的特大偷渡案4月29日在温州市中级法院进行判决。该偷渡集团先后组织200多名偷渡人员,持异地护照骗取签证,分批偷渡出境,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该集团20名被告人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窝藏、转移赃物等,分别被处以最高12年、最低6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5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另有60多万元非法所得被追缴,总额超过了200万元。20名被告人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2002年至2004年间,金国平、陈建宇、蔡丰国等20人为非法牟取暴利,通过编造身份、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异地护照后,多次向法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驻华使、领馆骗取签证,大肆组织温州、福建等地人员偷越国(边)境。其中金国平等7人为具体负责组织,章志德等7人从中介绍偷渡人员。 钟宣 晓锋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