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最近决定成立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在归并现有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省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等省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职能的基础上成立的。
委员会的职能是,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副厅长杨敬兼任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下设艾滋病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与慢性病防治、城乡社区卫生等6个专业工作组,今后根据公共卫生任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和增减。 祝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