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5月9日发布5件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这5件专项应急预案分别是: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其中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格外引人注目。
大型活动事故分级应对
预案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划分为以下四级应对:
应对一般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IV级),启动县级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市级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应对较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Ⅲ级),启动市级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级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省级预案视情启动;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I、Ⅱ级),或涉及跨市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较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启动省级预案,有关市、县级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I、Ⅱ级)发生后,省指挥部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1小时内报省政府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省级活动主办部门,立即如实向省政府、省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省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和省指挥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处置救援情况的摄录工作。省政府接报后,及时汇总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新闻发布按照应急相应级别实施
新闻发布按照应急相应的级别,分别由省指挥部或事发地市政府组织实施。
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省新闻办具体负责,或由省新闻办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在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情况下,新闻发布应明确事故的地点、事故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专项预案文本可登录浙江在线查看。
本报记者 刘焜 祝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