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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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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山东客“无理由退货”
西湖景区工商第二天搞掂
  五一长假时,山东潍坊的应先生来杭旅游,在西湖景区某珍珠饰品经营部买了一串价值2900元的珍珠项链,但当他拿回家时,他的爱人却心痛钱。无奈之下,应先生试探性地打电话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商分局,问是否能退货,没想到工作人员听了后立刻表示只要不影响经营户第二次销售,都可以退货。两天后,应先生收到了退款。

  

  店家如此爽快,让应先生颇感意外,但是记者了解到,像这种“爽快”的退货在西湖景区的40多家商店已成了公约。景区工商分局的张继军主任告诉记者,自2004年4月起,景区工商分局就和辖区内40多家经营单位签订了“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凡是在这几家商店购买的商品,在不影响经营单位第二次销售都可以不问理由进行退货。

  现在每年仅工商部门经手的无理由退货案例就有100多起,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安心。

  不过,工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不少消费者误以为所有的景区商店都有这个服务。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参加“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公约的目前有40多家景区商店;而且消费者退还商品时,须不影响商家再次销售,否则视情节给予折价退还或不予退还。     张继军 娄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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