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政府
5月11日,省政府发布8件应急保障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行动方(预)案。
这8件应急保障行动方(预)案分别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
事件突发采用疏散隐蔽防护
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防护通常采用疏散和隐蔽的防护方法。
在可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采用预先疏散防护;在不可预测或未能预测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采用紧急疏散防护。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和发生时,可以利用人防工程或其他坚固设施防护的,采用隐蔽防护。
生活保障依托现有物资设施
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遗体处理依托现有救灾仓储设施和各地殡仪馆。每年对储备物资和殡葬设备进行清查,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跨地区支援。
省民政厅及市、县(市、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地要完善殡葬设施;各级储备库、点、殡仪馆应储备必需的物资。
每年年初购置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食品等基本生活物资。
建立各种救助物资和殡葬用品生产厂家名录,每年签订物资紧急购销协议,视情购置丧葬用品。
建立健全各种储备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制度。
现场“先救命后治伤”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裸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专项预案文本可登录浙江在线查看。
本报记者 刘焜 祝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