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夏剑
■本报记者 孙燕
经4月21日的不公开庭审,昨日,杭城有史以来最大的网络卖淫案的组织者钱航被下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撤销其在2004年4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执行部分,并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此外,本案中几名介绍卖淫的女子兰某、倪某、赵某也以介绍卖淫罪分别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被告人钱航,今年刚满23周岁,杭州人,曾是杭州一所重点大学的学生,2004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而中断了学业。在这之后,他当起了模特经纪人,注册并建立了个人网站。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份,钱航在“浙江企业信息网”申请网上空间,开办网站“锐艺文化”并在网站发布帖子,以物色“私人助理”和“雇主”的名义招募卖淫女和嫖客,先后组织卖淫十余人次,并从中收取介绍费。同年11月9日,钱航在组织张某到本市某大酒店进行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钱航被捕后,警方从他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了半年来他与近50名嫖客介绍卖淫女的聊天记录。之后陆续有15名涉案人员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