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1956年放弃起诉日本战犯事件的原委,公众知之甚少。记者昨天在外交部档案中,找到不少解答疑问的文件,其中,1956年4月中国就此问题向苏联通告的文件中有比较详细的叙述:
中国关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共有1109人,其中969人是苏联政府在1950年7月移交给中国政府的,其余140人是由中国政府逮捕的。这1109人中间,历年来先后病死了46人,当时关押的实际人数是1063人。
中国检察机关为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对这批战争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了必要的侦讯和调查。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毕。
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10年,中日两国所处的地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中国政府现在决定在近期内把握大方针,处理这批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中国政府认为在目前国际形势情况下,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将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更加走向缓和。为此,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这项决定,中国政府准备把其中罪行严重的少数人交付审判,分别判处不超过20年的有期徒刑,一个不杀;对其中罪行较轻的或者在关押期间悔罪表现较好的(大约在1000人左右),免予起诉,予以释放,交由中国红十字会遣送回日本。
毛泽东主席于1956年11月18日接见日本岗山学术代表团时谈到日本战犯问题。在档案号为105的案卷中有记录,毛泽东在谈话中表示:“目前中国老百姓对释放日本战犯一事,在感情上还不能接受,需要等待较长时间,老百姓生活提高了,感情转变了,那时再行考虑。若是生病的,可以提前释放。”日本代表团成员对此十分感激,表示他们一生中“是不能忘怀的”,表示他们无法估计回国传达时“日本人民将如何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