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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贪婪毁了三兄妹
  以在江西投资办厂为幌子,浙江省青田县王伯军、王聪娟、王伯超三兄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5亿元。11日上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的九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之一、江西省迄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王伯军、王聪娟和王伯超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和八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王伯军在江西省金溪县相继注册成立三家公司,从事劳保手套生产。公司成立后,由王伯军在广东深圳联系客户开展业务,其妹王聪娟负责管理财务和开票,其弟王伯超负责管理生产和原材料采购。

  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王伯超为广东茂名市20家企业虚开销售半成品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8份,价税合计3.269亿元。至案发前已抵扣522份,金额为4639.8万元。

  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为海南一家公司虚开销售劳保手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价税合计2808.4万元。

  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为深圳钟国城等五家外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份,价税合计1.2亿元,共计退税517.3万元。

  至案发时,王伯军指使王聪娟和王伯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3份,价税合计4.75亿元,已抵扣和退税5157万元。王伯军等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所得465.7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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