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开管理、公开执法上的缺位,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八个试点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把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
针对互联网管理上出现的新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虚拟警察”,在网上值勤巡逻,对网上造谣诽谤、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并与网民网上沟通、互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还给论坛配备信息“保安员”,在重点网站设立“治安岗亭”,落实网站、网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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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虚拟警察”
今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网络卡通警察,并在“深圳新闻网”“深圳热线”“腾讯”等深圳主要门户网站设立“虚拟警察”上网巡逻和网上报警岗亭。“虚拟警察”在网上为卡通形象,一男一女,男警名为“警警”,脚踏键盘,身材微胖而不失威武;女警名为“察察”,脚蹬鼠标,容貌俏丽而不失严肃,“警警”“察察”形象可爱,既有公安民警的身份特征,又符合网络特点,易于网民接受。
“虚拟警察”主要功能:一是警示功能。在网上违法犯罪高发部位和一些网上复杂场所,设立“警警”“察察”公开巡逻;二是宣传功能;三是服务功能。网民可通过点击“警警”“察察”进行网上报警、求助、咨询等,后台值班的网监民警会以“警警”“察察”名义予以答复。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