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出台的《公司法》规定,凡符合股东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等,均允许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而以前则要求至少两个自然人或一个自然人、一个法人或者两个法人才能注册公司。“一人公司”首次被赋予合法地位,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
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公布数据显示,我省已经诞生1888家“一人公司”。是什么原因让“一人公司”迅速升温,备受青睐?这些首批吃螃蟹的到底是怎样的商业人群,在“一人公司”当老板的滋味如何,“一人公司”升温以后是否会遭遇降温的寒流?本报记者走进杭城部分“一人公司”,调查和了解他们创办“一人公司”的经历,为此品尝到的酸甜苦辣以及“一人公司”目前的生存现状。